麗江古城 資料圖
封面新聞記者 刁明康
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云南麗江警方獲悉,麗江古城警方最近查處了多起利用便利店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案件,一人已被行政拘留5日,其余4人分別所涉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月13日,麗江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
2017年12月21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旅游警察大隊民警在古城區福慧村某便利店查獲具有賭博功能的“水果”游戲機1臺,“森林奪寶”游戲機2臺,該店老板陳某某涉嫌為賭博提供條件。經查,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21日期間,陳某某在其經營的位于古城區福慧村某便利店為他人提供場地并擺放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3臺,期間陳某某以營利為目的為前來賭博人員提供兌換游戲幣服務。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為賭博提供條件違法行為。2017年12月25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之規定,對陳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2018年1月6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派出所民警在金甲街下段某便利店當場查獲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老虎機”2臺、“飛禽走獸機”1臺、游戲幣600枚,查獲涉嫌利用游戲機為賭博提供條件的違法嫌疑人龍某,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游戲機 資料圖
在旅游市場突出治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西安派出所查獲3起小超市擺放游戲機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案件,處罰違法嫌疑人3人,收繳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4臺,游戲幣1239枚。
麗江警方提醒:擺放類似抓娃娃之類的以娛樂為目的的尋常游戲機并不違法,但擺放經營“老虎機”、“飛禽走獸機”、“水果機”、“森林奪寶”等以賭博為目的的游戲機就構成了違法。
上述店鋪經營者以營利為目的在超市擺放游戲機,為他人提供場地,為賭博提供條件,通過為前來賭博人員兌換游戲幣的方式進行營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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