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二手房的產證類型有哪些?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契證》、《不動產權證書》。
如涉及抵押的還有《他項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2.主城區(qū)從什么時候開始登記后發(fā)放《不動產權證書》?
2016年6月1日起《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目前房屋登記后發(fā)放的是《不動產權證書》,發(fā)證機關為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
3.從什么時候開始取消《契證》?
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契證》。
4.若主城區(qū)《房屋所有權證》或《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書》遺失需怎么處理?
正常流程需換成《不動產權證書》方可辦理;
原權屬證書齊全,如遺失其中一本證,可以不辦理遺失補證手續(xù),憑查檔及遺失不補證的聲明,至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相關轉移登記手續(xù);如客戶貸款的,還需提前溝通銀行是否可操作。
5.《契證》遺失需怎么處理?
如客戶是省公按揭的,則必須換成《不動產權證書》方可辦理;其他情況《契證》遺失不用補辦,簽訂《契證遺失申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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