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怎么辦理土地使用證
1、公民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方式申請人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后辦理;然后國土資源局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采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制宗地草圖及紅線圖;并且對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二、辦理的程序有哪些
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采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制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并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后簽字蓋章。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準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方法和需要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文件在相關的法律規定中都進行了詳細的明確,當事人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時候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嚴禁采用違法犯罪的手段比如造假或者隱瞞的手段騙取別人的合法財產,如果涉及到重大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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