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威斯康辛東區聯邦地區法院的一個陪審團判定,中國家具制造商敏華控股侵犯了美國家具制造商Raffel公司的多個專利,且故意盜用其產品的商業外觀,需向其賠償超過1億美元。這些專利涉及的技術與安裝在家具上的多功能發光杯架有關。陪審團就不實標示、專利侵權和商業外觀侵權判給了Raffel公司約93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還就惡意盜用Raffel的杯架的商業外觀增加了975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賠償共計1.068億美元,約合7.08億元人民幣。
記者了解到,敏華控股成立于1992年,現總部位于中國香港,其主營產品包括功能沙發、科技床墊、海綿和板式家具等。其產品出口美國及歐洲等海外市場,海外市場營收占集團總營收一半以上,也在中國大陸通過直營店和加盟店進行銷售。該公司擁有“芝華仕”和“北歐宜居”兩大品牌。
敏華控股本是Raffel的客戶,2017年底,敏華控股雇了一家公司仿照、生產Raffel公司的發光杯托,其設計和外觀與Raffel的產品幾乎一樣,產品還貼有Raffel的專利號。與此同時,敏華控股仍從Raffel公司購置真品,只是數量不斷減少。2018年,由于仿品發生故障,一些美國用戶直接聯系Raffel公司要求換貨,仿品才被發現端倪。
2018年11月,Raffel在美國威斯康辛東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了敏華控股,指控其侵犯7個專利。前5個專利的名稱都為“座椅裝置里的發光杯架”,后2個是外觀設計專利,名稱分別為“杯架”和“開關”。Raffel一共提起了15個權利要求,除專利侵權外,其他的權利要求包括:不實標示、商業外觀侵權、不公平競爭和虛假的原產地標記、商業外觀稀釋、商業秘密盜用、不當得利、違約、違反善意和公平交易的義務等。
Raffel認為,2018年,敏華控股一共出售了約6萬個假貨,目前仍有約1.4萬個假貨在流通,這意味著未來幾年Raffel可能持續遭受品牌損害。敏華控股則認為2016年到2018年,Raffel的發光杯架的總銷售收入僅為2440萬美元,所以其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
“按照美國法律,美國專利侵權基于內在證據和外在證據進行判定。內在證據由專利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專利審查檔案組成。法院要求將所有內在的證據記錄用于考慮權利歸屬。外在證據則包括從字典的定義到專家證據。初審法院的法官有決定是否采納外在證據的自由裁量權,但如果內在證據可以對權利歸屬進行合理解釋,則不需要對外在證據加以考慮。”中昂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興呈告訴記者。
美國專利侵權一般按照字面侵權理論判定。陳興呈介紹說,字面侵權是指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與某一專利的權利要求相比,被控侵權產品或方法具備了權利要求中的每一個技術特征;或者說權利要求里的每一個限定或要素都可以在被控侵權產品或方法中找到,則被控侵權產品或方法構成對該專利的字面侵權。
同時,也要考慮等同侵權的情況。“等同侵權是相對字面侵權界定的,是指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與某一專利的權利要求相比,被控侵權產品或方法中的一個或幾個要素雖然與權利要求中的限定或要素不一樣,但兩者只有非實質性的區別。或者說被控侵權產品或方法中的一個或幾個要素等同于權利要求中的某一個或某幾個限定或要素,則被控侵權產品或方法構成對該專利的等同侵權。”陳興呈表示。
本案中,還涉及到商業外觀侵權問題。陳興呈表示,在美國法下,商業外觀和商標一樣,同屬《蘭哈姆法》法案保護。由于商業外觀一般不容易通過商標檢索事先確定,因此已經成為美國廠商用來打壓對其構成競爭的中國產品的常用手段,中企應高度重視此類侵權問題。
來源:中國貿易報記者 錢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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